關于安溪縣2021年秋季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補助核定原則及其補助資金的公示
發布時間:2022-04-29 09:29 點擊量: 字體:字體:大、中、小根據《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教育廳關于提高學前教育和公辦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的通知》(閩財教〔2020〕7號)精神,以及《安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安溪縣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及政府購買服務實施方案(修訂)>的通知》(安政辦〔2019〕73號)和《安溪縣教育局 安溪縣財政局關于做好2021-2022學年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和生均公用經費補助工作的通知》(安教〔2021〕192號)要求,縣教育局對各鄉鎮審核報送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補助對象進行匯總公示,對相關舉報信息進行現場核實,并根據公示結果組織補助資格核審,現將2021年秋季學期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補助資金標準、核定原則和擬撥付資金情況予以公示。如有異議,請向縣教育局反映。
公示時間: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4日。
聯系電話:0595-23220785 0595-23225581
地址: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6號樓B棟14樓
附件:1.安溪縣普惠性民辦幼兒園2021年秋季學期生均公用經費補助資金標準和核定原則
2.安溪縣普惠性民辦幼兒園2021年秋季學期生均公用經費補助資金擬撥付情況表
安溪縣教育局
2022年4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